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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2007;会计监督

[日期: 01月25日] 来源:   作者: [字体: ]
   2007年,会计监督工作成果丰硕。围绕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两大工作重点,各地专员办和财政监督检查局集思广益、开拓创新,形成了一道会计监督工作的亮丽风景。我们特采访工作做得有特色的几个地方代表,向读者介绍会计监督者背后的故事。

   ——编者

  

  浙江专员办提出“互信互动”理念,逐步形成以科学选项、巡回检查、问询约谈、检查回访、信息通报等为主要方式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  

  互信互动利剑常悬

  ——访浙江专员办负责人  

  “我们对会计监督工作非常重视。但是,现实情况是人员少,监督对象多,这就有监督成本最小化、监督成效最大化的要求。为了尽可能放大监督效用,我们经过多年实践,提出了‘互信互动’的会计监督理念,即一方独行,不如多方互动。”浙江专员办负责人开门见山地说,“财政部对我们的做法比较肯定,我认为,这得益于先进的理念。”在“互信互动”理念的指导下,浙江专员办逐步形成了以科学选项、巡回检查、问询约谈、检查回访、信息通报等为主要方式的会计监督长效机制,并取得了相当好的成效。

  组建会计监督合力

  “互信互动”,是以互信为思想基础,以互动为实现途径,以提高监督成效为根本目的的监督理念,浙江专员办从政府、主管部门及市场经济主体三个层面来实现“互信互动”,组建会计监督合力。

  一是倚重地方政府在维护财经秩序中的号召作用。一方面,选择与政府关联度较高的单位作为检查对象,引起关注;另一方面,将查出的问题通报给政府,由其进一步督促被查单位提高认识,纠正偏差,并在辖区内全面整改规范。“我办高度倚重地方政府在财经秩序中的号召作用,比如2005年,我办第一次召开了中央财政监督工作会议,我省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自始至终参加会议并发出号召,这对推动和维护财经秩序,非常有裨益。我办也尽可能把情况通报给地方政府,政府也非常重视,有的市长曾说‘以市政府的名义,要求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各个市场经济主体都要遵纪守法’,这种号召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浙江专员办负责人说。

  二是注重主管部门系统纠偏的龙头功能。主管部门扮演着政策执行和政策监督的双重角色,这决定了其具有系统纠偏的功能,浙江专员办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努力督促其从源头上纠正检查中的系统性和普遍性问题。“我办会给相关主管部门通报情况,包括财政厅、国土厅、税务局等,主管部门的规范影响力非常强,应注重其规范作用。”

  三是看重市场主体的自律意识。市场主体的自律是良好会计秩序的基础,为此监督方要有序运用各种监督方式,既要制裁违纪行为,又要劝导被监督方自省自律。“良好的财经和会计秩序,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市场经济主体的自律意识,只有其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才会自觉地加强会计核算,我办尤其注重对市场主体自律意识的培养,这也是会计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理念。”

  创新会计监督方式

  “光有好的理念还不够,还要有好的方式方法,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浙江专员办负责人详细介绍了会计监督的模式和方法。

  首先,浙江专员办创建了区域联动检查模式,“就是希望把所有问题集中到一个地区反映出来,规模很大,对地方政府触动很大,同时对我办自身提出了非常高的能力要求,既要有驾驭全局的能力,又要有高超的业务水平,效果非常好。”所谓区域联动检查,是对某一个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联合行动的方式,进行涵盖专员办主要职能的综合性检查。这一模式的作用在于:有效地将会计、收入、支出和金融监督的内容作为统一的整体,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总体评价某一区域的财税会计政策执行情况,揭示违纪问题的普遍规律;对某一区域形成较大的震慑,产生深远影响。

  浙江专员办还结合巡回检查、问询约谈、检查回访、信息通报等方式进行会计监督。巡回检查,一般以3年为周期,采取连续、滚动、循环检查的方法,“这种理念在2002年底就提出来了,效果非常理想。”相对较好地解决检查力量有限与检查对象众多的矛盾,同时“利剑高悬”,警戒市场经济主体,促使其打消侥幸心理,增强自律意识,起到震慑作用;问询约谈,“其理论基础就是放大监督检查的效用,而且更加柔性,被查单位更容易接受,还是和互信互动的理念相吻合的”;检查回访,“其根本目的就是巩固检查成果,检查被检查单位是否真正落实处理决定,更重要的是其对问题的认识及对会计制度的促进作用。”这一方式具有再次检查的功效,可确保问题及时纠正到位,遏制屡查屡犯;信息通报,发挥了检查的后续效应,“即将检查出来的问题的表现形式和严重程度,在适当的范围内予以通报,对没查到的企业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效果也很好。”

  2005年至今,浙江专员办运用巡回检查、问询约谈等监督方式,重点检查和延伸检查企业51家、会计师事务所4家,查出违纪金额86亿元,追缴税款9994万元,移送案件4件,追究责任16人。

  

  积极整合财政系统内外部监管力量,形成监管合力,与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等联合开展会计监督工作  

  整合力量创新方式

  ——访山东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  

  2007年,山东省大力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共检查了1114个单位,其中企业491个、行政单位278个、事业单位328个、会计师事务所17个,共查出各类违规金额156亿元、偷逃各类税款2.31亿元,会计监督工作成效斐然。山东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说,“山东省的监督检查工作,一是对中央四大部门所属企业的检查;二是联合山东专员办对重点中央企业进行检查;三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的核查工作。省厅领导对监督工作非常支持,可以说是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充足的保障。财政部对山东的工作给予了肯定,是我省财政系统共同努力的结果。”

  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整合监管力量是我省创新的重点,部里这两年也一直要求整合财政系统内部的监管力量。我省进一步引申部里要求,创新监管方式,整合系统内外的监管力量,创造了三个‘第一次’。第一次整合外部的监管力量,和省工商局、省公安厅联合开展了对会计师事务所和登记机构虚假验资的整治活动,并于11月28日召开了16家新闻媒体参加的通报会,对被审单位的震慑力量很强;第一次和省国资委联合,将省管企业的日常监管和重点检查结合,把会计监管信息和国资委对省管企业的绩效考核、干部任用结合起来;第一次和专员办联合检查重点中央企业,实现了财政部、省、市、县四级联动。”通过联合检查,形成财政系统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山东省认为,整合财政系统内外检查力量不是权益之计,而是今后做好会计监督工作和提高检查效果的必由之路。

  山东省财政厅大力创新联合监督方式,在全国第一次整合财政系统外部监管力量,取得突破性创新。相关负责人认为,“和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的联合,非常有力度,震慑力非常强,这项工作是我局的主要创新。联合监管的重点在于及时协调和沟通,主要是做好日常协作,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是一年一次,有特殊情况的话就不定时地召开,联席会议对沟通起了很大作用。”

  2007年6-10月份,省财政厅联合省工商局、省公安厅开展了虚假验资专项治理活动,统一部署,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分别处理。截止到10月20日,全省共查出为公司登记非法垫资机构30个、提供虚假验资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54个、虚假验资报告372份,由此涉及骗取登记的公司1371个。检查结束后,省财政厅、省工商局根据各自职能对从事非法验资活动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处理和处罚。各级公安部门共立案13起,拘留刑事犯罪嫌疑人13人。11月28日,三部门联合召开专项治理情况通报会,向全社会公布了十大典型案件,维护了法律权威,社会反响强烈。

  

  在财政部的直接领导下,上海专员办联合云南专员办、陕西专员办对跨区域的特大型集团公司进行了会计检查,取得了联合监督的丰富经验  

  联合监督:组织协调是关键

  ——访上海专员办专员 杜悦妹  

  2007年,在财政部的直接领导下,在上海专员办的建议下,上海专员办和云南专员办、陕西专员办联合对跨区域的特大型集团公司进行了会计检查,取得了联合监督的丰富经验。

  这次联合检查队伍是上海专员办历次检查中规模最大的一次,如何安排好检查力量、步调一致、统一检查思路与标准、适时调整检查力量、实施对整体检查过程的控制等,是这次联合检查的关键。为此,三个专员办组成联合检查组,通过成立联合领导小组、协调组、综合组、14个检查小组,共检查了41家单位,检查人员共计135人,检查面达到95%。

  联合检查最关键的是做好组织协调工作。首先要思想统一,三个专员办都认为要实行广泛的合作,必须有一个牵头,同时,检查步调要协调一致。为此,三个办成立了领导小组,由三个办的专员、副专员担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下设了协调组和综合组,下面组建了14个检查小组。

  此次检查由财政部领导亲自督导,联合成立了135人的检查队伍。为保证组织落实,成立了四类工作组。成立联合检查领导组,由上海专员办作为牵头检查的专员办,专员杜悦妹任检查组长,由三办的分管办领导分别担任检查领导组副组长,负责安排、组织、指导整体检查工作,协调日常工作,对检查总体方案、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等;成立联合检查协调组,分别由三个办的处长组成,布置落实联合检查领导组的指示要求,配合组长协调日常工作,研究工作进度与工作措施,牵头协调与组织各小组的信息上报等;成立检查综合组,负责汇总各检查表式,汇总检查日记和周记,撰写检查报告初稿;成立检查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检查工作,制作工作底稿,撰写检查日志和周记,并配合撰写检查报告初稿等。

  其次,要解决过程控制问题。建立快速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有利于保证三办的联合检查质量。他们通过检查周记、指导意见、各种研讨会等方式,保证按检查方案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去实施。三办主要通过网络周记,了解检查中反映的情况,领导小组就此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工作要求,印发下去,供各个检查小组掌握。

  具体的工作内容,一是通过每周四的周记交流,使每一检查小组和人员知晓所有检查小组的工作动态和发现问题的线索,在属地开展协查和重点检查;二是通过下发领导组检查建议,对各阶段在检查中需关注的重大问题及共性问题进行书面指导,保证检查的口径与标准的统一;三是通过召开领导小组期中交流会,集中研究对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办法,确定下阶段工作安排;四是通过领导巡检和实地指导,保证一线工作的有效开展。财政部领导对检查组进行巡检,了解一线检查动态,具体指导一线工作,检查领导组深入到检查一线,具体辅导检查小组的工作,保证检查口径一致,信息快速有效沟通。

  财政部领导非常关心此次联合检查,监督检查局副局长郜进兴等全程参与和辅导了检查进点、检查巡视、领导小组协调会、联合审理、联合汇报、联合总结等各个过程。三办领导班子充分显示带头、统一与协调作用,具体落实各阶段工作,极大保证了联合检查工作的推进。没有财政部监督局的直接指挥,没有三地专员办的鼎力配合与努力,没有全体参检人员的忘我奋斗,就没有检查所取得的成果。

  

  率先尝试聘请专家参与案审,制定《浙江省财政厅聘用财会咨询专家暂行办法》,以制约自由裁量权  

  约束自由裁量权

  ——访浙江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 张杭平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发展和民生问题,大力组织开展会计监督。2003-2006年共抽调10781人次,对7400个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查出违纪金额565647万元,纠正财政违规资金140643万元,已追缴(或扣拨)财政资金41617万元,吊销了16人的会计资格证书,对10家会计师事务所和22名注册会计师作出了行政处罚。

  目前,《注册会计师法》、《行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处罚都设置了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如何恰当运用自由裁量权、降低行政风险一直是令人困扰的问题。针对此,浙江省财政厅颇下了一番苦功。自2001年浙江省就开始尝试聘请专家参与案审,经过几年的实践,于2003年制定了《浙江省财政厅聘用财会咨询专家暂行办法》,并据此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专家库。在处理处罚前,由监督局牵头召开由相关业务处、会计处、法制处、注协等参加的处理处罚协调会,充分进行沟通协商,对处理处罚的内容进行梳理,对违法违规事实进行认定,统一处理处罚的标准,约束检查人员的主观意向,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提高处理处罚工作效率和质量。之后,召开行政处罚的专家论证咨询会,从专家库随机抽选相关专家对拟被处罚单位的违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依据是否充分、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是否恰当进行论证。每个专家独立发表意见,行政人员不能对其进行任何引导,确保专家的独立性、公正性,切实做到行政处罚的合法、合理、合情。据悉,专家库的专家涵盖了行政机关、高校、学术研究机构、中介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各行各业,涉及财政、税务、会计、审计、法律等领域,充分体现了专家的权威性和公允性。

  

  四川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秉承“点面结合、查管并举、监督和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抓实宣传,加大力度,提高了会计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倚重宣传加大监督震慑力

  ——访四川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 李学军  

  2007年,四川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大力加强会计监督工作,继续秉承“点面结合、查管并举、监督和服务并重”的工作理念,切实加大了宣传力度,加强了会计监督震慑力,扩大了会计监督的辐射面,共计安排469户学校和医院等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安排60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新执业准则执行情况和内部管理情况检查,取得显著成效。

  财政监督检查局局长李学军认为,抓实宣传,提高会计监督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是四川省会计监督工作的新亮点。财政监督系统向来注重实干精神,检查多、处理多、建议多,但宣传少、公告少,社会各界对会计监督的认识不深,关注不够。四川省通过实践工作逐步认识到,会计监督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得到社会和群众的支持、理解和帮助,要改变以前“只做不说”的局面,要“又做又说”,做就做的实在,说要说的在理。为此,2007年4月份,四川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与财政部驻四川专员办联合召开全省会计监管大会,邀请了四川的党报——《四川日报》、财政专业报——《中国财经报》、财政监督专业杂志——《财政监督》以及成都的群众性报纸——《成都商报》和《华西都市报》现场采访,追踪报道,扩大社会影响。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单位负责人的会计法律意识,促进了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的自觉性,重申了会计行政管理“由谁监管、怎样监管、监管什么”的政策和规定,在各单位产生强烈反响。在安排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检查任务时,四川省将检查名单、检查内容、时间安排等内容在报纸、注协刊物和网页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处理处罚的结果也加大了公告力度,通报有关部门,树立“守信得支持、违规有代价”的基本导向,近几年举报和上访案件逐步增多,说明会计监督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也在逐步上升。

  李学军说,会计监督工作的检查力量有限,现有监督检查力量难以胜任大量监督检查任务,只有以点带面,加强宣传教育,才能不断提高会计监督的整体效能和社会影响力。按照财政部关于2007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工作部署,四川省在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重点检查的同时,选择社会强烈关注、群众反映较多、会计管理自主性较强的学校和医院作为检查重点。要求在省里直接开展对两所大学检查的同时,各市(州)、县(区)也要开展针对这两个行业的监督检查,并列入全省计划,统一进行考核评比。这样,通过步调一致的检查,便于整体掌握全省学校和医院会计管理的现状;通过尺度一致的处罚,易于解决难点问题,在整个行业中引起关注。在对两所高校的检查过程中,四川省始终把握“检查、整改、规范和帮助”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对一般性的制度建设和会计核算问题,要求财务部门立即纠正、补充、完善;对财务人员理解不透和认识偏差的问题,现场教授有关会计制度和财务知识;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正式通知其主管部门——省教育厅,要求落实责任、督促整改、加强监管。

  

  江苏财政监督检查局寓监督于服务、寓监督于保护、寓监督于发展,落实精细化管理,实施“三个有效控制”,彰显会计监管的震慑作用  

  落实精细化管理实施“三个控制”

  ——访江苏省财政监督检查局调研员 王学林  

  近几年来,江苏省会计监管的规模化检查和处理处罚的震慑作用得到彰显。2007年,共计检查会计师事务所48家,涉及注册会计师251名,检查行政企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225户,处罚注册会计师16名,94人移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行业自律处罚。谈到工作方法的创新,江苏省财政监督检查局相关负责人认为,先进理念是创新动力,精细化管理是实践原则,制度上实施“三个控制”是落实手段。理念上,江苏省提出要寓监督于服务、寓监督于保护、寓监督于发展,监督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管理精细化是检查过程中始终强调并坚持的重要原则。

  制度上的“三个有效控制”是江苏省落实精细化管理的关键手段。首先是质量控制,力争把质量的控制制度化、程序化,这是核心的控制,重点明确四个步骤、四个关键点。一是用财务报表分析表对报表项目进行量化分析,明确检查科目的“重点”;二是在确定重点科目的基础上,按照中注协印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手册》对重点科目的主要审计程序进行逐项检查和分析对照,找准检查的“关键点”;三是在分析对照的基础上,明确延伸检查企业可能存在重大错报和实质性问题的“风险点”;四是根据前阶段工作,汇总填列《检查质量控制表》,复核检查过程中是否存在“空白点”或“盲点”。

  检查工作中,江苏省大力实施“11234”,实现规范管理,即制定1个科学、系统的检查工作指南;组织1次全面系统、具有规范性、操作性、务实性的查前培训;建立2个专家库:检查专家库和审理专家库;细化3项工作流程:进点工作流程、现场检查流程和审理流程;制作了4种文书范本:检查报告、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

  

  宁波专员办心系民生,注重上市公司的会计监督工作,从宏观和微观两方面建立了监督选点工作的好方法  

  上市公司选点两手抓

  ——访宁波专员办副监察专员 李月明  

  近年来,上市公司一直得到社会上很大关注,因其信息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经济的运行,尤其对中小股民影响更大,可谓关系国计民生。为此,宁波专员办将上市公司作为会计监督的重点。

  由于专员办的检查力量有限,为更好地选择重点公司进行检查,加大检查力度,扩大监督辐射面,宁波专员办精心选点,深入研究,发现对上市公司的初步分析是关键环节,并从上市公司的造假动机入手,从宏观、微观两个角度分析研究候选企业。宏观方面,宁波专员办主要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经济环境,分析公司所处的行业内的地位,确定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分析公司在该阶段的主要目标,进而假设公司会计造假的冲动。微观分析方面,宁波专员办主要根据宏观分析时的公司会计造假假设,通过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审阅、外围调查等方式进行分析,重点包括会计政策选择机制、会计核算规范体系,会计信息质量控制体系等,重点关注存在非正常财务信息的公司,包括主业获利能力不强、主要利润来源于非经常性损益;连续几个年度微利增长或检查年度之前两个年度亏损;主要利润来源发生变动但年度利润保持持续增长;盈利能力和主要业务规模利润不相匹配等。

  以宁波专员办选定某电子公司为例。宁波专员办将其作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象的主要原因是,经过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详细分析,宁波专员办发现与上年相比,该公司的经营情况发生较大变动,勉强取得盈利,有粉饰业绩的嫌疑。事后证明,选案是成功的。该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激烈,毛利微薄,为了维持和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惜低价竞争甚至亏本经营,同时大肆扩张,融资成本和管理费用急剧上升,造成巨额亏损。为利于融资和业务发展,该公司采取少计成本、虚增资产等手段,伪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宁波专员办经过检查发现公司17项主要资产项目中,不实资产达8项之多,主要是利用虚减和少计成本等方法,会计监督取得显著成效。

  

  深圳专员办重点关注房地产行业,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督层次,积极为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建言出力,形成一套有效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规范,走在了房地产监管工作前列  

  房地产监督有良方

  ——访深圳专员办相关负责人  

  从2005年开始,深圳房地产行业发展迅速,引起国内外密切关注,民众更是关心其价格。为此,深圳专员办特别关注房地产行业,将房地产行业作为会计监督的重点,先后对15户房地产企业集团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检查涉及法人企业48户,资产总额296亿元,项目开发建筑面积350万平方米;查出违规金额57.55亿元,查补各项罚款、税款2.69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2名。

  阶梯式推进网格化布局

  在房地产行业检查过程中,深圳专员办讲求检查布局,创新检查方法,增强了监督检查的整体效果。

  首先,采取了阶梯式推进的检查方法,采取先试点、后推进、再铺开的做法。试点期间,选择1户中型专业化房地产公司开展检查,摸清了情况;推进阶段,选择1户大型外资企业和2户综合类大型房地产开发集团开展检查,检查涉及对房地产项目从建造到交付使用管理的整个环节流程;铺开阶段,先后选择11户各具代表性的大型知名房地产企业开展较为成熟的全面检查,通过检查规范了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与依法纳税工作。

  其次,创造了网格化布局的选点方式。本着检查一户、影响一片、规范一行的宗旨,深圳专员办对检查工作进行了网格化布局。所选择的检查对象在深圳地区均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性,涵盖国有、民营、合资、独资、内联等多种性质,顾及综合、专业、项目各类公司,开发项目包括高、中、低档住宅和商用楼宇,产业链涉及土地开发、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到物业管理整个链条,检查对深圳地区整个房地产行业产生了极大的震动效应。深圳专员办相关负责人说,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不仅仅是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而且涉及整个房地产行业链条,为此选点时就要注重检查的辐射作用。采用网格化布局,抓住行业链中最重要的企业进行检查,不但熟悉了整个行业链的问题,加深检查深度,强化震慑力,也有利于分析总结,为宏观调控和改进检查方法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督层次

  开展行业会计监督,重要的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督层次,形成一套有效的技术方法和工作规范。深圳专员办在开展房地产行业会计监督过程中,积极为财政部监督检查局建言出力,协助部监督检查局编撰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法规汇编》一书,并完成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应关注的问题与检查技术方法应用》的培训工作,得到好评;先后撰写了《房地产开发利润及其影响因素》、《房地产宏观调控影响因素分析》等调查报告,协助部监督检查局完成了《房地产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重要数据被国务院要情简讯采用,为进一步开展房地产行业宏观调控提供了信息资料。

  深圳专员办相关负责人说,财政部非常重视专员办对房地产行业的检查,要求先试点,后总结,再推广。在部里指导下,深圳专员办深入研究,完成了《房地产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指南》的课题研究,形成了一套成熟有效的针对房地产企业开展分析和检查的技术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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